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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退税申报要求

更新时间:2021-03-29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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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出口企业按照申报要求,每月15日之前申报1次(中标业务、农副产品和回函情况除外)。

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报表

外贸企业申报退税时,必须报送下列三种申报报表:

A《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》反映出口货物购进征税情况

B《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》反映出口货物的报关出口、外汇核销等情况

C《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》反映本次申报的资料、报表、税额、商品、单证等综合汇总情况,也是退税部门审核签单的底表。

D《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》

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的办理

出口企业申请办理《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》须提供以下资料:

一、需办的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对应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件;

二、办理《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》时,应注意在此表"备注栏"填写供货企业名称。

所需资料

1. 报关单。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,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。

2. 出口销售发票。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,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,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。

3. 进货发票。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、产品名称、计量单位、数量,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,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。

4.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。

5.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,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,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。

6.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,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、件的合同编号、日期、进口料件名称、数量、复出口产品名称,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。

7. 产品征税证明。

8.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。

9.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。

资料要求

一、税收(出口货物)专用缴款书和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;

二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;

三、出口货物外销发票;

四、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;

五、出口收汇核销单(出口退税联);

六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联);

七、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、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、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;

八、预审疑点反馈表;

九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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